江西: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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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

   为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0日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江西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20〕14号,以下简称《艺体报名办法》)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

   江西省2021年继续组织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内高校不再面向本省考生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专业除外)。

   1.省统考的组织管理

   省统考工作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领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组织,各考区(考点)具体实施。

   2.省统考专业组设置

   省统考设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涵盖的专业及艺术特殊专业的认定见《艺体报名办法》。

   3.省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省统考考试科目按《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总分450分,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专业总分均为200分。

   (二)艺术类专业校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1〕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文化考试

   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普通文史、理工类兼报艺术类专业(以下简称“普通艺术类”)的考生,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的累加成绩;参加艺术类高职(专科)(以下简称“专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累加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技术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

   三校生文理类兼报艺术类(以下简称“三校生艺术类”)的考生,本专科文化考试科目相同,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的累加成绩,每科卷面满分150分。

   四、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一)提前批本科批次

   1.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使用校考成绩和虽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高校。设单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各设1个征集志愿。

   2.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及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计划)。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二)普通批本科批次

   1.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按5个专业组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且使用校考成绩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高校。设单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各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只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志愿设置相同。

   (三)提前批专科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省内部分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或使用艺术类特殊专业校考成绩的专科高校。设单志愿。征集一次,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专科同批次录取,只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志愿设置相同。

   (四)专科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未列入提前批专科录取且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科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第一次征集设10个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设6个平行志愿。

   五、有关分数线的划定

   (一)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文化线”)根据《艺体报名办法》划定。

   1.普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1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及按照艺术理论类招生的其他专业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不含表演)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1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含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中“省统考子科类”项设定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的其他专业类的专业)及表演专业。

   其他艺术类特殊专业的文化线,按具体专业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所对应的专业类执行的文化线执行。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的文化线下降20分进行投档。其他所有专业的自划线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的文化线。

   2.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按2021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3.普通艺术类专科文化线

   按2021年江西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4.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

   按2021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二)艺术类各层次专业合格线

   1.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

   按照艺术类提前批本科高校在赣招生艺术本科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注:文化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下同)确定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各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提前批本科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使用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录取考生。

   2.艺术类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

   按照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和艺术类普通批本科高校在赣招生艺术本科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确定艺术类普通批本科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艺术类普通批本科的各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普通批本科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使用艺术类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录取考生。

   3.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270分,音乐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100分,舞蹈学类90分。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科高校,使用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录取考生。

   4.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

   同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报考相关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对应专业的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否则校考成绩不予认可。

   5.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合格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方法同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方法。三校生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270分。

   六、录取办法

   (一)提前批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1.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

   将校考本科合格且专业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指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当高校招收多个专业且不同专业对应文化线不同时,按较低的文化线投档,由高校根据江西省划定的各专业对应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和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2.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

   对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对应专业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排序方法为:按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文史或理工综合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00×750×30%)。

   列入本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除在招生章程和江西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另提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适用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以下纳入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的高校,按此规定执行)。

   (二)普通批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1.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

   对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对应专业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该批次涉及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成绩排序方法同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的对应方法。

   2.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

   将校考本科合格且专业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艺术类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指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当高校招收多个专业且不同专业对应文化线不同时,按较低的文化线投档,由高校根据江西省划定的各专业对应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和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以上各单志愿批次录取时,凡未明确录取规则的高校,须采用江西省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对应批次和专业的录取办法录取。

   (三)提前批专科批次录取办法

   1.专科特殊专业录取

   将高校校考专科合格、专科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高校根据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凡未公布录取规则的高校,须按照考生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理工类,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高校可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2.专科非特殊专业录取

   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专科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若考生专科文化成绩相同,高校可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四)专科批次录取办法

   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平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技术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若技术成绩同分,则比较专业成绩。

   (五)三校生艺术类录取办法

   1.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单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

   2.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批次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单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专业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

   (六)征集志愿录取办法

   招生高校原始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均须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招生高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和录取条件的征集志愿考生。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参照原始志愿执行。第一次征集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在确定已无有效生源的情况下,可以在第二次征集时调整计划类别。

   (七)相关专业录取办法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统考涵盖的专业,高校不得组织校考。高校对上述专业的文化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文化录取控制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高校,不得低于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化录取控制线。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非艺术类专科专业,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

   (八)其他

   部分高校按“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可依照高校招生需求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七、违规行为处理

   (一)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对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或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八、2022年有关政策调整

   (一)本科录取批次的调整

   对现行的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与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本科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本科批次、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和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提前批本科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现平行志愿投档的“双一流”本科高校和省内部分高校(专业),实行单志愿录取。纳入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及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计划)。纳入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使用校考成绩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现平行志愿投档且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

   (二)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的调整

   不再划定各艺术类专业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合并划定各艺术类专业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为:按照在赣招生各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确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

   (三)平行志愿批次投档方式的调整

   由现行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调整为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6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批次涉及的录取方法同现行政策不变。

江西: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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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省直管县(市)教育考试中心,省直有关考点:

   根据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实际,结合有关专家意见,现将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分《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予以印发,请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与2021年相比,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主要有三项调整:一是原有考试科目《音乐主项》《音乐副项》(声乐或器乐)调整为声乐、器乐(钢琴)、器乐(非钢琴)任选一项考试,不得兼报;二是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声乐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每位考生考前从规定曲目中选取两首备考(两首曲目应为不同曲名的声乐作品),考中由考场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器乐科目面试,每位考生考前自备两首演奏曲目,考中由考场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三是专业总分为200分:[声乐或器乐(钢琴)或器乐(非钢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满分100分)×10%+《视唱》成绩(满分100分)×10%]×2。

   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考试要求。在所有面试专业的考试中,考生不得自报真实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和考生信息(考生号、准考证号),不遵守者该专业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2022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科目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行购置〔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0.5mm中性黑色字迹水笔(可配替换芯),橡皮擦,透明垫板〕。专业面试科目继续实行评委电子记分。

   附件: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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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pdf

江西: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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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11月初进行,艺术、体育类专业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将同步组织报名。现将《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考生报名组织和宣传服务工作。

   附件: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办法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9月27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附件

  

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作为《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1〕19号,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办法》)的具体补充。

   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凡是兼报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高考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2021年11月1日9:00-7日17:00进行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先选报文史或理工类,再兼报相关专业。“三校生”(指中专、职高、技校)考生,凡兼报2022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高考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2021年11月1日9:00-7日17:00进行2022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先选报“三校生”文理类,再兼报相关专业。所有兼报选项须在2022年高考报名时同步完成。

   所有考生须在2021年11月10日-14日完成网上缴费,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2:00,缴费方法详见《高考报名办法》。

  一、兼报艺术类

   兼报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体育类。

   兼报艺术类的考生,如在网上报名时错过兼报选项,可在2021年11月15日-19日17:00前到高考报名点所在县(区)招考办申请兼报。

   (一)艺术类兼报选项

   1.普通考生兼报艺术类,有7个选项可供报考:

   (1)美术与设计学类;

   (2)音乐学类(声乐);

   (3)音乐学类(器乐);

   (4)舞蹈学类;

   (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6)播音与主持艺术;

   (7)艺术类特殊专业(原则上指艺术统考未涵盖的专业)。

   兼报艺术类的考生除可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外,只能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6个统考专业(以下简称“6个统考专业”)中选报一个专业。凡选报6个统考专业中任一专业的考生,均视为同时兼报了艺术类特殊专业,无须再选报艺术类特殊专业。

   2.“三校生”考生兼报艺术类,只能选报美术与设计学类1个选项。

   (二)艺术类兼报选项对应的主要专业

   以下各兼报选项对应专业均含中外合作项目。

   1.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专业(报名时不细分具体专业,只需选报美术与设计学类即可。以下类同)。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

   2.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声乐种类及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音乐学类(声乐)专业统考。

   3.音乐学类(器乐):音乐学、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选报该项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本人参加统考时演奏的乐器种类(乐器种类包括:键盘乐器、西洋乐器、民族乐器、其他乐器类)及乐器名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乐器种类、选填一件乐器。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乐器种类、名称及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音乐学类(器乐)专业统考。

   4.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全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

   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戏剧教育等专业。报考该专业类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不论招考方向,均须参加本专业统考。

   7.艺术类特殊专业:原则上指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涵盖的专业。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本科专业目录》)中的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摄影、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以及2020年之后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的新增艺术学本科专业,高校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可以作为特殊专业组织校考。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应直接使用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的统考成绩。艺术设计类下设的美术(书法方向),表演艺术类下设的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国际标准舞、作曲艺术、戏曲导演、民族表演艺术等专业,广播影视类下设的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摄影摄像技术等专业,高校确有需要,须从严控制,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方可作为特殊专业组织校考。

   对以上专业,高校也可不列入特殊专业,而是在考生省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或相关专业校考资格线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如录音艺术专业校考时,可以要求考生达到江西省音乐学类专业校考资格线;摄影、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校考时,可以要求考生达到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校考资格线。

   对以上专业,高校如不组织校考,可以直接认可相应或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如录音艺术专业可以认可江西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摄影、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可以认可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凡招生专业名称和以上专业不一致的,或专业名称一致但招考方向不一致的,或高校未将以上专业认定为特殊专业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对应专业全省艺术类统考。

   (三)各类专业校考资格线的划定

   各类专业的校考资格线为:美术与设计学类270分,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100分,舞蹈学类90分。

   报考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相应专业艺术统考且专业成绩须达到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否则校考成绩不予认可,校考成绩合格也不具备录取资格。

   (四)各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1.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及按照艺术理论类招生的其他专业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不含表演)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下简称“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文化线的85%划定。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专业(含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中“省统考子科类”项设定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的其他专业类的专业)及表演专业本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文化线的75%划定。

   艺术类特殊专业本科文化线,按具体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对应的专业类执行的文化线执行。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2022年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下降20分投档。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线,均不得低于2022年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本科文化线的75%划定。

   2.艺术类专科专业文化线的划定

   艺术类专业专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按2022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专科分数线的70%划定。

  二、兼报体育类

   兼报体育类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艺术类。

   (一)体育类兼报选项

   体育类考生兼报选项为:体育类。

   兼报体育类的考生,须首先选报文史或理工类,再兼报体育类,不得再兼报艺术类专业。在体育统考六个考试项目中,足球、篮球为“二选一”选考项目,故兼报时,考生须在报名界面中勾选测试足球或测试篮球。兼报体育类考生须参加全省体育类专业统考。

   (二)体育类专业统考对应招生专业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工作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智能体育工程、体育旅游等。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请根据自身身体条件选择专业。如体育教育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三、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报名

   (一)兼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

   拟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艺术特长生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本科报名,选报文史或理工类。

   考生须及时关注拟报高校网站,根据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并申请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团相关项目专业测试。

   (二)兼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

   拟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本科报名,选报文史或理工类。

   考生须及时关注拟报高校网站,根据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并申请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相关项目专业测试。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考试或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所有通过高水平运动队相关项目专业测试,并且文化成绩达到有关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关学校志愿。

   (三)兼报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拟报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除须参加普通高考本科报名选报文史或理工类外,还须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并缴费。考生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考试。

   (四)其他

   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可兼报艺术类;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或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如拟参加全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可兼报体育类。

  四、缴费

   凡兼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选项的考生,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除须按规定缴纳文史、理工类高考或“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费外,还须缴纳兼报专业报名费。具体缴费标准为,兼报艺术类的考生:180元/人(只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的考生不须缴纳该专业报名费);兼报体育类的考生:180元/人。

   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除须缴纳普通高考报名费外,还须按规定向所报高校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考试的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除须缴纳普通高考报名费外,还须在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报名系统依据所报考院校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完成缴费事宜。

  五、考试文具

   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和全国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江西考区)文化统一考试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行购置。为满足网上评卷答题需要,基本配置参照普通高考要求: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字迹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垫板。

  六、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一)2022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2021年12月5日;考试地点:各设区市招考办(考试院)确定的考点。

   (二)2022年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专业统一考试时间:2021年12月6日开考;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江西: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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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

   为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0日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江西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20〕14号,以下简称《艺体报名办法》)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

   江西省2021年继续组织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内高校不再面向本省考生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专业除外)。

   1.省统考的组织管理

   省统考工作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领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组织,各考区(考点)具体实施。

   2.省统考专业组设置

   省统考设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涵盖的专业及艺术特殊专业的认定见《艺体报名办法》。

   3.省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省统考考试科目按《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总分450分,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专业总分均为200分。

   (二)艺术类专业校考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1〕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文化考试

   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普通文史、理工类兼报艺术类专业(以下简称“普通艺术类”)的考生,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的累加成绩;参加艺术类高职(专科)(以下简称“专科”)专业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累加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技术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

   三校生文理类兼报艺术类(以下简称“三校生艺术类”)的考生,本专科文化考试科目相同,高考文化成绩使用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的累加成绩,每科卷面满分150分。

   四、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一)提前批本科批次

   1.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使用校考成绩和虽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高校。设单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各设1个征集志愿。

   2.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及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计划)。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二)普通批本科批次

   1.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按5个专业组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且使用校考成绩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高校。设单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各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只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志愿设置相同。

   (三)提前批专科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省内部分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或使用艺术类特殊专业校考成绩的专科高校。设单志愿。征集一次,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专科同批次录取,只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志愿设置相同。

   (四)专科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主要为:未列入提前批专科录取且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科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第一次征集设10个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设6个平行志愿。

   五、有关分数线的划定

   (一)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文化线”)根据《艺体报名办法》划定。

   1.普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1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及按照艺术理论类招生的其他专业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不含表演)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

   以下专业文化线按2021年江西省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含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中“省统考子科类”项设定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的其他专业类的专业)及表演专业。

   其他艺术类特殊专业的文化线,按具体专业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所对应的专业类执行的文化线执行。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的文化线下降20分进行投档。其他所有专业的自划线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的文化线。

   2.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按2021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3.普通艺术类专科文化线

   按2021年江西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4.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

   按2021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二)艺术类各层次专业合格线

   1.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

   按照艺术类提前批本科高校在赣招生艺术本科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注:文化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的考生,下同)确定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各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提前批本科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使用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录取考生。

   2.艺术类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

   按照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和艺术类普通批本科高校在赣招生艺术本科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确定艺术类普通批本科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艺术类普通批本科的各专业合格线。列入艺术类普通批本科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使用艺术类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录取考生。

   3.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270分,音乐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100分,舞蹈学类90分。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科高校,使用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录取考生。

   4.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

   同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报考相关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专业成绩达到对应专业的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否则校考成绩不予认可。

   5.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合格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方法同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方法。三校生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270分。

   六、录取办法

   (一)提前批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1.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

   将校考本科合格且专业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指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当高校招收多个专业且不同专业对应文化线不同时,按较低的文化线投档,由高校根据江西省划定的各专业对应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和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2.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

   对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对应专业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排序方法为:按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文史或理工综合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00×750×30%)。

   列入本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除在招生章程和江西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另提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适用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以下纳入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的高校,按此规定执行)。

   (二)普通批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1.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

   对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对应专业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该批次涉及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成绩排序方法同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的对应方法。

   2.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

   将校考本科合格且专业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艺术类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指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当高校招收多个专业且不同专业对应文化线不同时,按较低的文化线投档,由高校根据江西省划定的各专业对应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和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以上各单志愿批次录取时,凡未明确录取规则的高校,须采用江西省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对应批次和专业的录取办法录取。

   (三)提前批专科批次录取办法

   1.专科特殊专业录取

   将高校校考专科合格、专科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高校根据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凡未公布录取规则的高校,须按照考生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理工类,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高校可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2.专科非特殊专业录取

   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专科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若考生专科文化成绩相同,高校可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四)专科批次录取办法

   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平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技术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若技术成绩同分,则比较专业成绩。

   (五)三校生艺术类录取办法

   1.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单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专业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

   2.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批次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单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专业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

   (六)征集志愿录取办法

   招生高校原始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均须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招生高校不得拒录符合投档和录取条件的征集志愿考生。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参照原始志愿执行。第一次征集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在确定已无有效生源的情况下,可以在第二次征集时调整计划类别。

   (七)相关专业录取办法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统考涵盖的专业,高校不得组织校考。高校对上述专业的文化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文化录取控制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高校,不得低于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化录取控制线。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非艺术类专科专业,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

   (八)其他

   部分高校按“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可依照高校招生需求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七、违规行为处理

   (一)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对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或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八、2022年有关政策调整

   (一)本科录取批次的调整

   对现行的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与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本科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本科批次、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和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提前批本科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现平行志愿投档的“双一流”本科高校和省内部分高校(专业),实行单志愿录取。纳入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及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计划)。纳入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招生的高校主要为:使用校考成绩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现平行志愿投档且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

   (二)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的调整

   不再划定各艺术类专业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合并划定各艺术类专业本科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为:按照在赣招生各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在有效考生中确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以此划定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

   (三)平行志愿批次投档方式的调整

   由现行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调整为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6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批次涉及的录取方法同现行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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