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1年关于做好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

  各设区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我区2021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专业计划

参加2021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工作的有广西科技大学、北部湾大学、河池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等10所本科院校,共计划招生2100人。各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4号)。

二、招生简章

《2021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由百色学院负责牵头制定,招生院校负责分别制定专业招生简章,同一专业有多所院校招生的,由相关招生院校协商确定1所招生院校负责制定。有关院校于5月6日前将制定的专业招生简章报百色学院汇总。《招生简章》的制定必须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内容应包括各本科专业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专业、考生申报办法、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资格审核、选拔办法、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原则、专业安排规则和程序、排序方式等。百色学院于5月7日前将《招生简章》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院校网站查看《招生简章》。

三、工作流程

(一)考生申报。符合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于5月7日前向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报参加1个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的考核,经所在中等职业学校确认具有推荐资格后,于5月7日至10日登录2021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下同),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或普通高考-本科对口中职-广西2021年本科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进入该系统进行申报,并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二)推荐名单公示。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结合考生申请情况,确定拟推荐考生名单,报送推荐材料前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保留至9月底,对在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考生,要及时向有关招生院校反馈,以便按规定处理。

(三)推荐材料报送。考生须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向试点招生院校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等职业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上材料分推荐学校并按考生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顺序装订成册,于5月8日前按《招生简章》的要求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指定院校,寄送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招生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解决。

(四)资格审核。招生院校负责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申报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核,于5月13日前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我院备案,并在2021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公布,同时告知考生院校考核时间及地点。

(五)院校考核。10所招生院校采取联合考核的方式,具体考核方案由百色学院拟制并公布实施。报考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联合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50%,职业技能考试项目须与招生专业相对应且成绩中知识考试成绩占比不高于30%。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联合测试的方式,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下,由百色学院牵头组织,其他招生院校配合,于5月21日前完成。联合测试工作必须按照测试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开展。招生院校应根据当地疫情形势,精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

(六)成绩备案及公布。考核成绩由百色学院负责汇总和合成,于5月26日前将所有考生的成绩报我院备案。

招生院校须于5月26日确定相应招生专业文化素质考试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于5月26日后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查询本人考核成绩。

(七)填报志愿。考生于5月27日10:00至5月28日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系统导航-志愿填报栏目,选择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初始密码为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时所设置的密码,考生如丢失或遗忘,可通过向普通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

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所填专业志愿必须与考生本人参加院校考核的专业或专业类一致,且文化素质考试达到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否则所填志愿无效。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督促本校考生及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八)投档录取。5月31日,我院按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对已填报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档案进行投放,再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接着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不再进行志愿征集。

(九)录取名单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我院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今年年底。已被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能退档换录。本次未录取且原来已经报考其他招生形式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相应招生形式的录取。

(十)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在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纪律

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政策、扰乱考试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招生院校做好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工作期间(包括节假日及周末)的值班工作,保持咨询电话的畅通,及时接听解答考生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1年4月30日

  

广西2021年关于做好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

  各设区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我区2021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专业计划

参加2021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工作的有广西科技大学、北部湾大学、河池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等10所本科院校,共计划招生2100人。各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4号)。

二、招生简章

《2021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由百色学院负责牵头制定,招生院校负责分别制定专业招生简章,同一专业有多所院校招生的,由相关招生院校协商确定1所招生院校负责制定。有关院校于5月6日前将制定的专业招生简章报百色学院汇总。《招生简章》的制定必须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内容应包括各本科专业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专业、考生申报办法、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资格审核、选拔办法、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原则、专业安排规则和程序、排序方式等。百色学院于5月7日前将《招生简章》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院校网站查看《招生简章》。

三、工作流程

(一)考生申报。符合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于5月7日前向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报参加1个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的考核,经所在中等职业学校确认具有推荐资格后,于5月7日至10日登录2021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下同),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或普通高考-本科对口中职-广西2021年本科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进入该系统进行申报,并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二)推荐名单公示。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结合考生申请情况,确定拟推荐考生名单,报送推荐材料前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保留至9月底,对在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考生,要及时向有关招生院校反馈,以便按规定处理。

(三)推荐材料报送。考生须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向试点招生院校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等职业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上材料分推荐学校并按考生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顺序装订成册,于5月8日前按《招生简章》的要求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指定院校,寄送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招生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解决。

(四)资格审核。招生院校负责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申报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核,于5月13日前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我院备案,并在2021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公布,同时告知考生院校考核时间及地点。

(五)院校考核。10所招生院校采取联合考核的方式,具体考核方案由百色学院拟制并公布实施。报考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联合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50%,职业技能考试项目须与招生专业相对应且成绩中知识考试成绩占比不高于30%。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联合测试的方式,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下,由百色学院牵头组织,其他招生院校配合,于5月21日前完成。联合测试工作必须按照测试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开展。招生院校应根据当地疫情形势,精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

(六)成绩备案及公布。考核成绩由百色学院负责汇总和合成,于5月26日前将所有考生的成绩报我院备案。

招生院校须于5月26日确定相应招生专业文化素质考试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于5月26日后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查询本人考核成绩。

(七)填报志愿。考生于5月27日10:00至5月28日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系统导航-志愿填报栏目,选择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初始密码为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时所设置的密码,考生如丢失或遗忘,可通过向普通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

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所填专业志愿必须与考生本人参加院校考核的专业或专业类一致,且文化素质考试达到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否则所填志愿无效。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督促本校考生及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八)投档录取。5月31日,我院按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对已填报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档案进行投放,再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接着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不再进行志愿征集。

(九)录取名单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我院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今年年底。已被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能退档换录。本次未录取且原来已经报考其他招生形式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相应招生形式的录取。

(十)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在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纪律

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政策、扰乱考试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招生院校做好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工作期间(包括节假日及周末)的值班工作,保持咨询电话的畅通,及时接听解答考生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1年4月30日

  

广西2021年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桂招考委办〔2021〕1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2021年我区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具有2021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将于2021年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布,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待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后由招生院校公布。

二、院校测试

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其中,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为尽可能减少人员集聚和流动,鼓励采取送考进校和线上测试的方式。

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式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

三、考生申报

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包括2+33+2直升考生),自行向有关院校申报参加相应的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每名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为便于考生申报,各招生院校的申报链接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志愿填报

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考生首次登录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五、录取与结果查询

(一)2021年5月12日至18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招生院校依次进行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投档录取。

(二)每种招生类型均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三)2021年5月19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四)已被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六、征集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10:00至2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2021年5月21日至22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

七、录取公示

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要加强对参加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考生的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要督促广大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招生院校要严格遵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组织现场测试的院校要根据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校测试的各项工作。具体按《广西2021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点)》(详见附件)开展考试招生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5日

  

广西2021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0〕6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分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6类专业进行。现将艺术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且报名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考试时间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

(二)书法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12月7日。

(三)音乐类专业笔试科目《听音记谱》《乐理》考试时间:2020年12月7日下午;面试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3日。

(四)舞蹈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3日。

(五)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至8日。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

各专业类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附件。

三、考试地点

(一)广西师范大学考点(桂林市)。

在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的考生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二)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南宁市)。

在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的考生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参加考试。

(三)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南宁市)。

各市报考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专业的考生均到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各类专业详细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四、科目及分值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二)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三)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3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4科。基础科目为《听音记谱》《乐理》《视唱》3科,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为《演唱》《演奏》《舞蹈》3科,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听音记谱0.4、乐理0.5、视唱0.6、专业科目1.5)折合成300分。

(四)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基础科目2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3科。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2科,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古典舞剧目》《民族舞剧目》《其他舞种》3科,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1.1、民间舞1.1、专业科目0.8)折合成300分。

(五)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综合专业素质》《普通话语音》《才艺展示》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5、普通话语音1.0、才艺展示0.5)折合成300分。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为《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2科,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各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已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考试命题栏目发布,请考生仔细阅读,注意相关专业的考试科目及内容的变化情况。

五、报名和缴费

2021年艺术统考实行网上报名、缴费方式,与2021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和缴费同时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5日17:30。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除了缴纳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130元外,还应缴纳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艺术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3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六、信息上报

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于2020年11月17日12:00前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送报考艺术类考生指纹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七、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从2020年11月30日开始,已缴纳普通高考报考费和艺术统考报考费的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艺术统考。

八、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公布及成绩查询

我区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预计于2020年12月25日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于2020年12月25日16:30起,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艺术统考成绩。2020年12月27日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把艺术统考成绩单(电子版)统一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由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行决定成绩发放方式。从2021年1月2日开始,艺术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综合查询—普通高考艺术备案查询查询合格情况,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

九、成绩使用

(一)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投档录取时,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对普通高考总分和相应科目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普通高考总分×30%+艺术成绩×(750/300)×70%。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排序,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普通高考总分排序。

(二)我区艺术统考已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高校若需补充考核,经院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面向我区艺术统考合格考生组织校考,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我区划定的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即为合格考生。我区艺术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经院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或采用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认可的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的考试成绩。

(三)区内高校(广西艺术学院除外)、区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可跨省组织校考的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和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必须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十、录取批次设置

2021年艺术类院校设置四个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可不编制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

第二批次为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

第三批次为除第一批次院校外的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

第四批次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一志愿院校。

十一、考试违规处理

艺术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艺术统考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艺术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进行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如有违反考试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取消该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其当年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包括艺术统考、艺术校考、普通高考统考、各类单招考试等),同时取消其当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十二、其他事项

(一)2021年我区艺术统考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出台新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政策,则按教育部新的规定执行。

(二)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评方式说明。2021年播音主持类专业实行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判的考评分离方式,即考生考试全过程采用高保真录音录像,评委不出现在考试现场,通过观看考生考试视频资料进行评分。

(三)音乐类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音乐类专业科目《演唱》,请考生自备伴奏音乐,存储介质为CD光盘或U盘(U盘容量不超过32GB,U盘文件系统格式为FAT32),且CD光盘或U盘只存储一首音乐。音乐格式仅限MP3(文件大小不超过15MB)。伴奏音色仅限钢琴,不能岀现其他乐器或伴唱音色。播放机由考场统一准备。如考生不自带伴奏、伴奏出现其它音色,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伴奏无法播放时,考生仅清唱,不影响评分。

2.音乐类专业科目《舞蹈》,请考生自备CD音乐光盘,存储介质为CD光盘或U盘,且CD光盘或U盘只存储一首音乐。音乐格式仅限MP3(文件大小不超过15MB)。播放机由考场统一准备。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光盘无法播放时,考生仅在无伴奏下舞蹈,不影响评分。

(四)舞蹈类专业考试注意事项。舞蹈类专业考试,请考生自备CD音乐光盘,存储介质为CD光盘或U盘(U盘容量不超过32GB,U盘文件系统格式为FAT32),且CD光盘或U盘只存储一首音乐。音乐格式仅限MP3(文件大小不超过15MB)。播放机由考场统一准备。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光盘无法播放时,考生仅在无伴奏下舞蹈,不影响评分。

(五)其他。参加音乐类专业科目《演唱》《舞蹈》和舞蹈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天到考点指定的测试点测试光盘能否正常播放。

(六)各考点学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艺术统考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督促广大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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