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汇总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汇总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附则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招生经费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信息公开公示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新生入校和入学复查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照顾政策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录取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章程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档案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评卷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18。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19。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自治区教育厅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20。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21。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自治区教育厅核定。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22。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六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及其他须在提前批招生院校本科专业;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专项计划(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本科。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B段包括区内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2)提前高职专科一批(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

(3)第一批本科(含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4)第二批本科(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

(5)提前高职专科二批(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6)高职专科批次。

23。志愿设置

本科艺术类B段,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高职专科二批(仅定向培养士官)、高职专科批次和各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要求进行设置;

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设置A、B、C 三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一批本科设置A、B、C、D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第二批本科设置A、B、C、D、E、F、G、H八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提前高职专科二批(仅定向培养士官)、高职专科批设置A、B、C、D 四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模式。

提前批本科中除艺术类B段、体育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其他本科专业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校调剂志愿。

本科艺术类A段、本科艺术类C段和提前高职专科二批(仅艺术)均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24。调剂志愿

专业服从志愿是指所填报的某院校专业未被录取时,愿否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院校服从志愿是指某批次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调剂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后,由院校安排专业,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无效。

25。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平行志愿。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的征集志愿。

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6〕19号,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符合有关高校相关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不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规定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各类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应积极填报民族院校志愿。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0分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限总政审查备案的考生报考。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0分以上,经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审查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取得宁夏2021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志愿;参加宁夏2021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高校单独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志愿。

26。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

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提前高职专科一批志愿。

7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志愿(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8月1日至4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27。考生填报志愿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对自愿放弃志愿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报志愿、征集志愿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即凡二批本科及二批本科以上批次(含提前高职专科一批次)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二批本科及以上批次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但允许其参加提前高职专科二批(仅定向培养士官)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高职专科批次(含提前批次)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

填报公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填报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后录取前与招生院校签订《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高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要求填报外,还需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于6月30日前交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28。填报军事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志愿的考生,只限于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填报公安类非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公安类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9月1日后出生)。

29。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

(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文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本科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体育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志愿。

  

2021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试评卷

  考试评卷

10。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考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1)采用3+小综合科目设置方案。

理工类: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2)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科目含计入总分的听力测试3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

考试时,考生一律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按照题号在答题卡各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超出答题区域或非题号对应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3)拟报考外语类专业及要求进行英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

(4)拟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5)拟报考军事(含定向培养士官)、公安院校或专业以及要求进行军检和面试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军检和面试。

(6)拟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宁夏2021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拟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宁夏2021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和高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

11。考试期间,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12。考试时间和地点:

(1)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具体地点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

(2)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术科测试、英语口试等考(测)试时间和地点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3)军检、公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公布。

13。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和测试,并接受安全检查和身份核验。

14。评卷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切实做好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选派工作,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负责评卷工作的单位要做好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分细则,精心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高考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15。考生成绩只通知本人,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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